“賴茅”兩個字值錢,是因為“茅臺”這兩個字更加值錢。
對于賴茅酒的消費者來說,幾乎沒有幾個人能夠把賴茅酒與茅臺酒的關系真正說清楚。不過,這并不是最重要的。消費者明白茅臺酒是享譽中外的白酒老大,同時再記住茅臺酒的前身就是賴茅酒,這才是最重要的。
于是,消費者就通過時空的穿越,把賴茅酒的消費上升到了第一白酒品牌的高度,并且因此而飄飄然。問題就在這里,消費賴茅酒的消費者消費并不是單一的“賴茅”,而是與之關聯的“茅臺”這個品牌的綜合效應。
我不能說,沒有歷史中的賴茅酒就一定沒有今天的茅臺酒,畢竟在1952年因“公私合營”而成立的“茅臺酒廠”,主要是在“三茅”而非”一茅“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(“三茅”就是指當年茅臺鎮(zhèn)最有名的三家酒坊賴茅、王茅和華茅);但是,我能夠說,沒有茅臺酒今天取得的品牌地位,賴茅酒就一定不會取得今天如此大的名氣。
如果說過去,茅臺沾了賴茅的光的話,那么現在,賴茅又沾了茅臺更大的光。
茅臺酒廠通過“公私合營”而自然擁有的“賴茅”這個商標,卻因茅臺連續(xù)三年沒有使用而被工商機關予以注銷。于是,值錢的“賴茅”商標一度成為一個人見人愛的公共資源,一時之間竟然有數百家酒業(yè)公司公開使用“賴茅”這個商標并在市場上長期銷售,幾萬、幾千、幾百、幾十、甚至幾元的“賴茅”都可以在酒市場上。
據說僅河南這個市場就有一二十個億元的銷量,其混亂程度堪稱“一地雞毛”。這個時候,“賴茅”這個商標成為了名副其實的“唐僧肉”,誰都想上去咬一口。
唐僧肉雖然好吃(好賣),可以長生不老(亂中牟利),但是,吃唐僧肉的人是不會在乎唐僧死活的,因為他們明確知道唐僧不是他們的(即使有人出來宣稱唐僧是他家養(yǎng)的,也不個說說而已,是不可能真正花錢去把唐僧養(yǎng)得白白胖胖而招來更多的食肉者的),因此,“賴茅”這個唐僧肉盡管聲名顯赫,但卻早已遍體鱗傷了。
如今,“賴茅”商標重回茅臺,對茅臺酒來說是個好機會,對消費者來說是個好消息。茅臺酒雖然已經成為無可爭議的白酒龍頭老大,但是茅臺酒之外的系列酒的銷售占比只有總體的5%左右,這是茅臺這些年一直在埋首解決的一個難題。
更重要的是,目前正在進行的行業(yè)深度調整,為消費廣泛而后勁十足的大眾醬香酒市場打開了大門,茅臺完全有條件去構建一個全國性的第一品牌,而“賴茅”就是上天為茅臺量身定制的禮物。茅臺源自賴茅,現在賴茅又受惠于茅臺,“賴茅”這個失而復得的品牌,對于茅臺來說是彌足珍貴的。
正因為如此,賴茅酒對于茅臺來說,就不應該是唐僧肉,而是通過大眾醬香之路而要去取的那本真經。賴茅酒雖然有著與生俱來的血統(tǒng)和后天博得的名氣,但是,遍體鱗傷的賴茅更需要從身體到心理的休養(yǎng)生息,換句話說,目前對賴茅的品牌運營要掌握好恢復與開發(fā)之間的度,逐漸提升賴茅在消費者心目中的美譽度。
更進一步講,茅臺集團應該像當年愛護和打造茅臺酒一樣,來愛護和打造賴茅酒這個品牌,切記不可急功近利。茅臺在高端白酒的地位無人能夠撼動,如果假以時日,將賴茅構建成如同威士忌中的芝華士12年、約翰行走中的紅方、黑方,市場價格穩(wěn)定在200-300之間,全國銷售,市場占有量第一的大眾醬酒,那么,茅臺在在整個白酒行業(yè),乃至世界酒業(yè)的位置就可無憂了。
當年唐僧帶著孫悟空一行人到西天取經,跋山涉水,歷經千辛萬苦,才取得真經,修成正果,F在賴茅的大眾醬香之路也是這樣。